当前位置:首页 > 管理制度
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外派员工工资发放管理流程
更新时间:2021-01-22 13:38:14  |  点击次数:1269次
    1、外派单位报送工资报表及汇出全部款额(含社保、工资、管理费等)。   
    2、业务人员对工资报表进行系统操作。   
    3、开具收款票据给派遣单位。     
         一、派企业应提供材料
      (一)用工单位提供《外派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》原件。
      (二)用工单位提供《劳务用工社会化管理业务费用汇总表》原件。
      (三)单位提供《银行转帐回单》传真件。
       二、派企业申报材料及各类款项到位时间
     (一)外派企业必须于每月5日―8日前将《外派员工工资发放明细表》、《劳务用工社会化管理业务费用汇总表》原件报送我方业务经办人,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方业务经办人邮箱中,由业务经办人转发至外派部《各外派企业工资发放明细表栏目》中,便于工资经办人及时进行电脑系统操作处理。
     (二)外派企业必须于每月8日前将当月须交全部款额(包括社保、工资、管理费等)存入我方指定帐户中。

分享到:
  • 上一篇:已经没有了
  • 下一篇:已经没有了
Copyright © 2024 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号:甘公网安备 62090202000110号 网站备案号:陇ICP备2021000458号-1技术支持:宜天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