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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外派员工总体实施方案
更新时间:2021-01-22 13:38:15  |  点击次数:1476次
       一、完善用工协议的订立
       公司负责与合作企业的外聘员工办理下列手续:
     (一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以下简称《劳动合同法》)的规定,与合作企业外聘人员订立《劳动合同书》。
     (二)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与合作企业外聘人员中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订立《劳务派遣协议》。
     (三)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与合作企业使用的本单位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订立《离退休反聘劳务用工协议》。
       二、完善社会保险体系
       外派用工保险体系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(包含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大病救助)、失业保险、单独工伤保险
     (一)与外派员工公司签订《劳动合同》的员工,统一参加基本社会保险。
       说明:新参保人员年龄要求:男员工不超过45岁,女员工不超过40岁;已参保人员办理保险转续手续。
     (二)与外派员工公司签订《劳务派遣协议》的人员,统一参加单独工伤保险。
        三、人员信息及档案建立
     (一)对外派人员进行在岗信息登记,登记内容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名族、身份证号码、文化程度、联系电话、家庭住址、工作简历、培训经历、个人特长及爱好、专业技术职称、家庭成员信息等。
     (二)对外派人员信息进行电子录入及核对,建立信息库,收取或接续员工档案,配合用工单位强化员工的日常管理,并对电子信息进行及时更新,做到有用必查。
        四、结合企业用工机制制定派员工的规章制度
       针对外派单位岗位情况,与用工单位协商完善员工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      五、结合企业的岗位建立员工岗位培训机制
       根据外派单位的实际用工岗位组织在岗员工进行岗位培训,增强外派员工的敬业意识,提高工作技能。
       六、结合企业特点优化人力资源管理
       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,安排再就业,最大限度地净化用工企业的人事管理职能,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,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。
       七、按需进行人员储备,及时补充流失员工
        利用公司的企业管理优势及平台,筛选具有一定从业经验,素质较好的人员,为中心流动性较大的岗位进行及时的人员补给,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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